各二級教學、科研單位,機關及直屬各部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2025年度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申報公告》,課題包括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一、 申報條件
申請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必須有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申請人填報課題組成員或推薦人有關信息資料前,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課題指南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申請人應當遵循課題指南要求。
二、項目類型
本年度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設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注:重點項目不專門申報,從一般項目申請人申報的項目中評審產生)。
項目資助額度參考標準為:重點項目5萬元,一般項目2萬元。最終確定的資助額度在適當范圍內上下浮動,申請人應參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一般項目應當自批準立項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研究成果為3萬字左右的學術研究報告。重點項目應當自批準立項之日起兩年內完成,研究成果為5萬字左右的學術研究報告。
三、限定要求
為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2025年度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或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或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或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的申請。
2.在研的國家級、上海市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5年8月22日之前的可以申請)。
3.申請國家級、上海市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相同或相近課題申請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
4.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申請課題,須在申請時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須在申請時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
7.凡以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名義發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必須標注上海市藝術科學規劃項目字樣。
三、申報方式和注意事項
請各二級單位于2025年9月25日11點前統一將申報材料電子版(PDF格式)及匯總表發送至郵箱kyjh@sspu.edu.cn,紙質申報書一式兩份(簽字,含活頁,A4紙打印,左側裝訂,活頁單獨裝訂)送至綜合樓801室。
科研處
2025.8.31